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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技能人才服务站章程
发文:中山市技师学院   发布时间:2021-05-25   访问量:4022

企业技能人才服务站章程


第一章  总 则

第一条      根据市企业技能人才战略发展规划,加快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,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,服务产业转型升级,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,中山市技师学院与企业共同建立“企业技能人才服务站”(以下简称服务站)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     服务站是以企业自愿为前提,在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下,经学院与企业协商共同组建,服务站设在企业内部。

第三条      服务站宗旨是:紧密围绕企业技能人才战略中心,以“服务社会、服务企业”为原则,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为企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。

第四条      服务站目标是:推进产教深度融合,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校企合作的办学制度,形成企业得人才、职工得技能、学生得就业、学校得发展的多赢机制。

第五条      服务站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,学院与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,服务站即可挂牌成立,具体挂牌细节由双方另行商定。

第二章  工作内容

第六条      根据企业需求,服务站可安排以下工作内容,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。

(一)提供技能人才政策及技术咨询

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技能专长,组织技术咨询,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,向企业宣传国家政府机关各项人才政策、法规。

(二)开展企业人才调研

对企业现有员工进行调研和分析,全面了解企业技能人才现状,规划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。

(三)开展岗位技能竞赛

为企业提供岗位技能竞赛组织服务,包括:前期筹划、技术命题、组织实施、竞赛评审、赛后技术总结等。为人资部门日后制定岗位培训提供参考依据。

(四)开展员工培训活动

根据企业和员工的需求,策划培训方案,设计课程内容,针对性的开展员工知识技能提升和行为规范培训活动,建立“导师制”、“随身课堂”的学习模式,推动员工终身学习,促进学习型企业建设。

(五)开展“第三方”技能评价

针对企业岗位员工的通用能力和核心能力进行分析,制定评价项目和评价实施方案,开展“第三方”技能评价,为企业提供分级定薪的参考依据。

(六)职业技能鉴定

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,结合企业员工的实际需求,协助企业员工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
(七)技能人才输送

学院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走向社会,可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,向企业推荐、定向输送(或订单培养)符合企业实际的技能人才,解决企业招聘人才的困难。

(八)参与技术改造活动

根据企业需求,组织学院及企业的高技能人才,整合技术力量,参与技术攻关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活动。

第三章  组织机构

第七条      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,由学院和企业协商服务站的管理及组织机构人员,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服务站的全面领导工作。

第八条      服务站设站长1名,由企业委派专职(或兼职)人员,主要负责服务站各项活动的开展和管理。

第九条      服务站设联络人员2人,分别由学院和企业委派专职(或兼职)人员,主要负责服务站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
第十条      建立联络会议制度
,定期研讨服务站的活动内容,开展相关交流活动。

第四章  章程的修改

本章程确实需要修改的,由服务站领导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执行。

第五章  终止程

第十一条  服务站因某种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服务站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意见,报请学院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协商同意后,合作协议即为终止。

第六章  附 则

第十二条 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服务站领导小组

第十三条  本章程自服务站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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