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技能人才服务站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市企业技能人才战略发展规划,加快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,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,服务产业转型升级,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,中山市技师学院与企业共同建立“企业技能人才服务站”(以下简称服务站)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服务站是以企业自愿为前提,在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下,经学院与企业协商共同组建,服务站设在企业内部。
第三条 服务站宗旨是:紧密围绕企业技能人才战略中心,以“服务社会、服务企业”为原则,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为企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。
第四条 服务站目标是:推进产教深度融合,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校企合作的办学制度,形成企业得人才、职工得技能、学生得就业、学校得发展的多赢机制。
第五条 服务站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,学院与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,服务站即可挂牌成立,具体挂牌细节由双方另行商定。
第二章 工作内容
第六条 根据企业需求,服务站可安排以下工作内容,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。
(一)提供技能人才政策及技术咨询
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技能专长,组织技术咨询,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,向企业宣传国家政府机关各项人才政策、法规。
(二)开展企业人才调研
对企业现有员工进行调研和分析,全面了解企业技能人才现状,规划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。
(三)开展岗位技能竞赛
为企业提供岗位技能竞赛组织服务,包括:前期筹划、技术命题、组织实施、竞赛评审、赛后技术总结等。为人资部门日后制定岗位培训提供参考依据。
(四)开展员工培训活动
根据企业和员工的需求,策划培训方案,设计课程内容,针对性的开展员工知识技能提升和行为规范培训活动,建立“导师制”、“随身课堂”的学习模式,推动员工终身学习,促进学习型企业建设。
(五)开展“第三方”技能评价
针对企业岗位员工的通用能力和核心能力进行分析,制定评价项目和评价实施方案,开展“第三方”技能评价,为企业提供分级定薪的参考依据。
(六)职业技能鉴定
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,结合企业员工的实际需求,协助企业员工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(七)技能人才输送
学院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走向社会,可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,向企业推荐、定向输送(或订单培养)符合企业实际的技能人才,解决企业招聘人才的困难。
(八)参与技术改造活动
根据企业需求,组织学院及企业的高技能人才,整合技术力量,参与技术攻关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活动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七条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,由学院和企业协商服务站的管理及组织机构人员,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服务站的全面领导工作。
第八条 服务站设站长1名,由企业委派专职(或兼职)人员,主要负责服务站各项活动的开展和管理。
第九条 服务站设联络人员2人,分别由学院和企业委派专职(或兼职)人员,主要负责服务站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第十条 建立联络会议制度,定期研讨服务站的活动内容,开展相关交流活动。
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
本章程确实需要修改的,由服务站领导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执行。
第五章 终止程序
第十一条 服务站因某种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服务站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意见,报请学院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协商同意后,合作协议即为终止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服务站领导小组。
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服务站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。